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南台灣多縣市鳳梨採收撞期,價格大跌,傳出有農民「棄收」,農委會官員認為「棄收」的說法太浮誇。(圖/翻攝畫面)
時序進入鳳梨盛產季,原本應從南部地區向北採收,因天候影響,許多鳳梨早熟裂果,高雄、屏東、台南、雲林、嘉義採收撞期,鳳梨量多價跌,外銷不如預期,傳出有農民直接「棄收」。農委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使用「棄收」一詞有點太浮誇。
南部地區鳳梨種植主要集中於屏東高樹、萬巒、內埔、高雄大樹、台南關廟及嘉義民雄等地區,主要產期為3至7月,由屏東開始一路往北。以大樹鄉為例,近期日夜溫差大,大量鳳梨出現裂果,不符合品規,無法外銷日本,產地價格跌到每台斤10元以下,部分果農選擇不採收,讓鳳梨直接在田裡面壞掉。
高雄一名果農抱怨,現在鳳梨無法賣給中國,政府強調有拓銷日本,但1台斤收10塊錢再外銷,形同踐踏台灣農民,農民要的是通路,不是補助,況且補助也沒拿到,「請農委會主委來產地看看真正外銷的有多少,真正的價錢是多少。」
另一名果農說,賣日本的部分只是過去賣中國的5%,今年大出價跌,農民都慘虧,補助都給通路商,實際上農民都沒拿到,希望政府為農民找通路,通路應該是愈多愈好。
高雄市農業局副局長王正一指出,後續會增加獎勵鳳梨的加工收購,今年預計收購1000公噸。
農糧署南區分署副分署長黃怡仁說明,照理說3、4月是屏東鳳梨的正產季,但去年2、3月鳳梨價格好,許多農民提早催花採收,高雄、台南、嘉義的盛產期也都向前挪,所以出現所謂「採收撞期」的情況;加上今年有閏二月,天氣不會太早開始熱,果實還沒到最佳狀態。
黃怡仁強調,部分媒體使用「棄收」一詞稍嫌浮誇、太過辛辣,日本確實有一定的要求,每一顆鳳梨品相不同,有好有壞,要外銷他國,對方會制訂一些品規,因此排除某些處理不好、對方不收或裂掉等「規格外的」鳳梨,不能說是棄收。
黃怡仁透露,農委會正在加強收購和外銷,開拓海外高端市場(如日本、新加坡),如果對岸願意買,我方當然願意賣,但從虱目魚契作、石斑魚、鳳梨釋迦的例子來看,我國不宜再押寶單一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