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明昭曾強調,若真有涉入88會館,將請辭警政署長職務。(圖/資料畫面)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日前在媒體上爆料,指稱警政署前任署長陳家欽、現任署長黃明昭皆曾去過「88會館」。對此,陳家欽、黃明昭2人均對吳子嘉提告加重誹謗。根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分案,吳子嘉列被告。
吳子嘉被控於3月22日在網路媒體節目中表示,據掌握的消息指出,黃明昭、陳家欽都曾到過涉及地下通匯案遭通緝的郭哲敏的「88會館」,引爆熱議。對此,黃明昭曾發出聲明,強調若他真的去過88會館,將辭去警政署長一職。並強調,全案經警政署調查後,涉入不當飲宴的官警皆已懲處、調職,並報請檢察機關查處。
黃明昭與陳家欽皆認為,吳子嘉指述的內容根本毫無根據,僅為譁眾取寵而誇大不實,嚴重損害警界及2人聲譽,因此提起告訴。
而這也非吳子嘉第一次因88會館議題被訴。日前吳子嘉在政論節目上影射「茶壺邱」邱姓商界人士專做警戒公關,且與郭哲敏有不當利益關係。邱男因此對吳子嘉提告妨害名譽。因吳子嘉事後向邱男道歉,獲同意和解撤告,因此台北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