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范姓男子將民宅改裝成一間間的套房,用來囚禁前來被騙來的遊民,再逼他們辦帳號供詐騙集團使用。(圖/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偵辦以改造隔間,監禁遊民、原住民等弱勢被害人進行詐欺之組織犯罪集團,經過檢警不懈追訴,將24歲黃姓被告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提起公訴,又循線監聽後67歲林嫌、43歲林嫌、33歲范嫌(羈押禁見獲准)後提起公訴,最終查緝到指揮命令的幹部32歲宋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共同詐欺取財、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於今(11)日提起公訴。
▲每一間套房都改成反鎖,被拘禁的遊民想逃也逃不了。(圖/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柏宇接獲情資,有民眾報案遭監禁在雲林縣北港鎮轄區內民宅,發現現場民宅遭改造成多間隔間且安置反鎖,先營救出被害人後續行指揮追查,發覺宋嫌在各地火車站刻意尋找經濟較為弱勢之民眾、遊民或原住民,假借提供工作為由誘騙載送至隔間民宅,交由黃男監禁控制被害人之人身自由,並由林男(45年次)、林男(69年次)及范男負責送餐、管理及協助傳達宋嫌之指示,以此方式獲得被害人帳戶存摺及提款卡,並威逼利誘被害人,意圖使被害人協助行後續詐欺行為。
去年4月12日將當場看管之黃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循線監聽後於同年8月24日查獲數名幹部,將中層指揮幹部范男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證據齊備,於今年2月16日拘提最高層指揮命令幹部宋嫌到案,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今(11日)提起公訴,本案已陸續起訴5人,將本案詐欺組織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均繩之以法。
▲每一間套房都改成反鎖,被拘禁的遊民想逃也逃不了。(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