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新北報導
▲許男受困於-20度的倉儲內,被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瑞芳區去年4月中時,有一名25歲許姓男子因受困-20度的冷凍庫中,被同仁發現後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事後家屬認定公司有疏失向法源提告,對此公司盧姓負責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回顧整起案件,2022年4月13日晚間9時許,許男因發現-20度冷凍庫內的輸送帶被貨物卡住故障,因此跨越輸送帶進入倉儲內進行維修,不料過程中沒注意到後方的升降梯已被啟動,因此遭升降機重壓、撞擊昏迷,許男的胸部、頸部都被夾住並受困在此。
事後顏男發現許男受困於冷凍庫中,嚇得緊急向警方報案,但由於倉儲內低溫環境僅有-20度,許男被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隨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男子受困於-20度的冷凍庫內身亡。(圖/翻攝畫面)
對此許男家屬認為,倉儲公司本應在自動化機械上加裝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的安全門等設備,且公司也具有專業管理團隊,應該要有足夠專業知識可以預想到自動倉作業可能產生的危險,但卻未注意,也沒在該作業場所的自動倉升降平台加裝安全門等設備,才進而造成意外發生,因此憤而對公司的盧姓負責人提起過失致死告訴。
法官在審理時,根據新北市勞檢處提供的報告內容,認定盧男違反注意義務,才導致意外發生,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