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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太后在臨終之前,曾經立下了一份遺囑,其中主要內容有三條:一是要立醇親王之子溥儀為皇帝,二是後世女人再不得干政,三是宦官不准參與朝政。這份遺囑雖然表面看起來冠冕堂皇,件件看似都是為了國家長治久安著想,但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了解三條遺囑實在是太過無恥,讓人看完唾罵不止。
▲慈禧太后臨終之前,曾經立下了一份遺囑有三條,卻被後人罵無恥。 (圖/翻攝自更歷史微博)
慈禧是晚清政府的實權人物,可是這個人在掌握了權力之後不說勵精圖治振興國家,她掌權之後一門心思就是用權力來為個人的享受服務。當時在北洋水師急需經費維持的時候,她仍然敢動用經費來為自己的60大壽慶賀。
這樣的做法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其實,慈禧還有一個行為也讓人十分的不恥,那就是她在臨終時留下的三道遺囑。這三道遺囑的內容十分的可恥,讓人聽完之後也只會對慈禧這個女人的評價更低。
慈禧的第一道遺囑就是立溥儀為皇帝。溥儀當時只是一個3歲的小孩子,而大清朝卻已經處於風雨飄搖之中了。慈禧的這一做法其實透露出了極大的野心,溥儀只是一個3歲的小孩,相比較於30幾歲的光緒皇帝,當然比較好掌握了。因此即使知道自己已經病入膏肓,可是慈禧居然還妄圖掌握權力。
這第二道遺囑的內容就是女人不能干政。慈禧太后作為一個女人掌握了清王朝的權力,可是她的遺囑卻強調女人不能干政,這實在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無恥之舉。她立這道遺囑,可謂是厚顏無恥之極。
這第三道遺囑的內容就是嚴禁宦官掌權。在慈禧的寵愛下,李蓮英作為一個太監甚至官居二品。而且,那個時代,因為慈禧的原因,李蓮英和安德海等太監,無不是可以影響清王朝的大人物。可是在臨死的時候,慈禧卻留下了這一道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