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女友認為,原PO應該一起分擔房貸。(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網友表示,女友近期買了房子,將存款全拿去付頭期款,所以負擔房貸會有問題,於是要求他一起付,不過原PO想到房子是登記女友名字,且沒有任何協議,對他會有不利,因此發文詢問大家建議。貼文曝光,多數網友搖頭表示「千萬別付」。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女友最近剛買房子,但存款都All in頭期款,導致每個月的房貸付不出來,於是希望原PO能幫忙付一半,不過兩人是遠距離戀愛,並沒有住在一起,且房子登記在女友名下,兩人也沒有任何協議,若未來分開了,對他來說沒有保障。
原PO說,他和女友表達自己的看法後,對方卻說「台男都這樣」,還說若他幫忙付,這個房子以後就是他們的家。這讓原PO不知如何是好,「請問各位是怎麼想的,又會怎麼做?懇請給我一點想法跟建議,男女都歡迎」。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勸原PO別幫忙付錢,「沒必要,除非你們論及婚嫁,不然之後分手很麻煩,何況他自己金錢沒有準備好也不該買房」、「不用,連夫妻都不是」、「他買房的時候有跟你討論嗎?請他對自己負責」、「她在幹嘛…沒能力負擔還買房,你千萬別做傻事」、「買房難道不用謹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自己要買房付不出房貸還藉此情勒男友」、「千萬別付,等你快付完的時候,會發現原來裡面早有另一個男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