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姓小隊長被重判8年半,容嫌被反咬僅被判1年8月,可緩刑4年。(示意圖/pixabay)
高雄陳姓刑事小隊長在2015年間,居然在偵辦恐嚇取財期間,指示容姓嫌犯自行「暗槓」100萬贓款,後來又藉著找律師為由,向容男的妻子取走47.7萬元,直到容男的妻子後來準備與被害人和解時,委託律師要回47.7萬元時,竟然只要回45萬元,事後陳男被人告發,遭法院依貪汙罪重判8年半,而陳男反咬容男圖利,容男則被判刑1年8月、緩刑4年。
判決指出,容姓男子在2015年9月間假扮黑道,向曾姓商人勒索1226萬8000元得逞後,竟然又食髓知味再次恐嚇取財3000萬元,曾男因此向苓雅分局報案,當時由擔任刑事小隊長的陳男會同王姓偵查佐接手偵辦,在收集線索後,循線將容男逮捕,但贓款部分只取回120萬元。
陳姓小隊長當時就要求他將所有的贓款交出來,比較不會判那麼重,在誘之以利,讓容男可以留下100萬元當安家費,就在陳男押著容男返回住處搜索時,在容母房間的天花板搜出1000萬元贓款,但陳姓小隊長卻趁著其他人在客廳點鈔時,當場指示容男取走100萬元,由容妻藏起來。
後來容男遭到裁押,陳男卻又以幫忙找律師為由,再向容妻拿走47.7萬元,但容妻過沒多就又希望可以跟被害人和解,換取丈夫的減刑,委託律師向陳男索討47.7萬款項,不過陳男表示已花掉2萬多元,最後竟然只返還容妻45萬元。
這起事件沒多久後,陳男就被檢舉「暗槓」贓款,檢調在追查過程中,陳男不斷否認,直指自己遭人陷害,但法官不採信,最後依貪汙罪重判8年6月定讞,此時陳男再反咬容男,指控容男圖利,檢方也在偵辦過程中認定兩人都有犯意聯絡,因此也將容男依貪汙罪起訴。
案經地院審理後,容男供稱當時警方搜索時,並未將100萬元列入贓款,因此才會依對方指示留下款項,否則他會將贓款全數上交,最後法院判他1年8月、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