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八仙塵暴案造成重大傷亡,士林地院判賠98人3.5億元。(圖/資料照)
八仙樂園2015年6月27日發生塵爆重大死傷案件,造成499人燒傷、其中15人死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98位被害者求償26億546萬4888元,士林地院民事庭今天審結,判決「彩色派對」活動主辦人呂忠吉、玩色創意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共須連帶賠償3億5842萬2689元,至於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及總經理陳慧穎等人,則因非「彩色派對」活動共同舉辦人,判決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當時45歲的呂忠吉以他經營的玩色創意等公司名義,租用新北市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因現場噴灑大量色粉,被舞台高溫燈具引燃,隨著粉塵顆粒瞬間在派對現場蔓延,造成重大傷亡,呂遭判處業務過失致死罪5年徒刑定讞。
消基會指出,八仙公司將未取得使用執照的乾泳池出租給呂忠吉辦彩色派對,再與呂忠吉及其所屬公司互搭活動賣門票,應屬服務共同提供人,均有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之過失責任,由於八仙公司違法將泳池變成舞廳,提供不安全的場地舉辦彩色派對,導致塵爆;活動當天也沒有提供完備的救災設備與人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
衛福部健保署統計,本案共造成499人燒傷,其中15人不幸身亡;平均燒傷面積達41%,復健之路迢迢無期,且事發至2016年6月22日屆臨一周年時,健保給付醫療費用共計約7.65億元;日本紅十字會曾捐贈2730片人工真皮、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燒燙中心醫療團隊有5名燒燙傷專家來台協助,更緊急向荷蘭、美國皮庫購買大體皮膚,以及社會諸多的捐助,方才讓因這起重大災難事件受害的消費者傷痛不再加劇,但受害人及其家屬心中苦痛卻終身難以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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