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行之有年,各國電業也普遍採行,為處理短時尖峰的常見作為。(圖/記者戴玉翔攝影)
有民營電機組破管、故障,加上天氣高溫,台電昨(18)日緊急發動「需量競價」措施,出價最高10元向民間買電,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行之有年,各國電業也普遍採行,為處理短時尖峰的常見作為。
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自68年起推動,行之有年,且為日本、韓國、美國、英國等各國電業普遍採行之作法,台電強調,需量反應措施並非強制用戶限電,而是透過以電費扣減為誘因,讓用戶自由選擇參加,用戶於執行期間有抑低用電,且符合扣減標準者,即可扣減電費,以去(111)年為例,平均每度扣減2.95元,前(110)年平均每度扣減則為2.5元。
台電指出,每年也會持續推陳出新不同的需量反應措施,例如需量競價、時間電價、計畫性調整用電措施、即時性調整用電措施等,提供用戶多元化的選擇。台電於104年推動需量競價,由用戶就其願意減少的用電自訂回饋價格,與其他參與用戶及台電發電機組相互競價,用戶得標後配合減少用電,便可依據自訂價格扣減電費。
針對外界質疑需量競價收購價格高昂,台電進一步指出,並非每度電都以10元收購,業者可以自由報價,依規定,每度「最高」報價可以達到10元,也有可能報價5、6元,台電會根據負載需求收購。
因應淨零排碳與能源轉型,各國均將需量反應視為電力系統重要資源,以美國加州已推動的「承載順序」(loading order)為例,即要求電源開發時需以需量反應及再生能源優先,其次才是蓋電廠;德州ERCOT快速反應輔助服務亦有50%以上為需量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