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一名男子為了躲兵役,跑到柬埔寨打工。(示意圖/資料照)
誇張!嘉義一名男子年滿20歲,為了躲避兵役決定申請觀光簽證,並從基隆港搭船前往柬埔寨打工賺錢,逾期未歸,嘉義縣中埔鄉公所有函送通知請男子回國當兵,但男子皆不理會,直到男子回國才被法辦,因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嘉義一名男子年滿20歲,竟為了躲避兵役,於111年1月向內政部線上申請觀光出境,並從基隆港搭船至柬埔寨,內政部規定要在同年5月返國,但男子逾期未歸,並在柬埔寨當地打工賺錢。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曾多次寄信給男子,通知他回國服兵役,同年7月鄉公所也寄出通知書,要男子回國進行兵役體檢,但男子也無動於衷,一直到男子滯留7個月後回國,才遭到法辦,男子受審時也坦承犯行。
法官指出,男子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在核准役齡男子出境後,竟逾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導致未能順利接受徵兵,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但男子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審酌男子智識程度、無業、貧寒之家庭經濟狀況後,判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