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許元馨報導
▲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一場惡火奪走7條人命。(圖/翻攝畫面)
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25日一場惡火,釀成7死慘劇,消防法規問題再度引起關注。各界期盼立法院設立「消防設備人員」專法,不過消防設備人員法自1999年以來,第七度向立院叩關,前六次進立法院審議都鎩羽而歸,僵局難解。
針對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消防系統的設備師、士,進行權責管理,各界期盼立法院設立消防設備人員專法,不過此案在立院已卡關20多年,到現今還是未完成立法。由於早年政府允許納入「暫行人員」,包含建築師、土木工程以及冷凍空調等技師都能加入消防設備執業,因牽扯建築師、電機技師等「暫行人員」與消防設備師、士兩派勢力的「權益」拔河,各方意見分歧,立法僵局難解。
為健全消防設備人員專業及管理制度,行政院院會2020年11月12日通過「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除將消防設備人員之管理,提升至法律位階外,草案也明定消防設備師、士應具有2年以上消防實務經驗,經登記、領有執照及加入公會後,始得執業;若擅自執業,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在新法施行前已領有消防設備人員證書者,應於二年內依規定取得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朝野立委和立法院在過去2年來都曾舉辦過消防設備人員法公聽會,期盼盡快推動立法。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本會期將消防設備人員法列為優先法案,不過本會期內政委員會迄未排審。對此,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嚴順福表示,看著這屆立委任期就要結束,「立法院真的對得起人民嗎?」
內政部昨日表示,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在去年5月19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詢答及宣讀完畢,期盼盡速完成立法,共同維護公共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