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 5/2 10:47 發稿 | 13:01 更新:新增影音 】
▲小客車右轉未禮讓行人,女OL氣到踹車。(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一名女OL上個月29日於中山二路與新光路口,準備過馬路時,卻碰上一輛右轉轎車不願禮讓,氣得直接伸出右腳猛力一踹,由於出腳力量過大,還一度重心不穩、腳步踉蹌;整段畫面被後方駕駛行車記錄器錄下,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這女的不能惹」、「她是不是失戀了」;苓雅分局表示,駕駛未禮讓行人將開單告發,可處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倘若小客車有受損情形,女OL也恐遭提告毀損罪。
▲女OL伸出右腳猛踹小客車,還一度因為力道過猛差點站不穩。(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綠燈起步走,行人一個接一個走在中山二路斑馬線上,一名穿著OL套裝女子,也準備過馬路,沒想到眼前突然出現一輛右轉進新光路的小客車;駕駛見到有人要通過,也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女OL氣到大腳一伸,直接以右腳踹車,力道之大還讓她一度失去平衡,站穩後才繼續過馬路。
畫面被後方行車記錄器拍下,不少網友直呼:「是不是剛剛被老闆罵」、「這女的很猛」、「都不怕駕駛下車是8+9」、「名車的話她可敢踹嗎」、「她是不是失戀了」。對此,苓雅分局表示,並未接獲相關報案,但根據影片內容,該小客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針對其違規行為舉發,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女OL不爽轎車未禮讓踹車後,繼續通過馬路。(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至於出腳踹車的女OL是否涉及毀損罪?警方表示,若有涉及車輛毀損部分,車主可依法提告毀損罪,目前仍在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後續將待車主到案後,確認該車是否有車損情形及詢問車主提告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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