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已降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民眾須注意防疫險保單條款對降級理賠的規定。
隨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日解編,新冠肺炎(COVID-19)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降級為第四類,民眾慢慢回歸正常生活,但還在有效期間的防疫險後續會如何理賠,專家教民眾看門道。
疫情降級,民眾放心之餘也關心,尚在保單有效期間內的防疫險會怎麼理賠。磊山保經業務總經理林世德指出,民眾去年買的防疫險,將在今年中陸續到期,因今年3月20日指揮中心已將新冠肺炎輕症列為不通報,只有重症如發燒高於38度、出現併發症住院等情況才須通報,因此防疫險不理賠輕症,以理賠重症為主。
新冠肺炎已降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若為重症確診者,須注意防疫險保單條款對降級理賠的規定。有的保單條款載明,降級後理賠金額會依特定比例打折,例如變成原確診理賠保險金額度的10%;有的防疫險保單條款則未載明降級後理賠金額打折比例,只要新冠肺炎仍在法定傳染病範圍,防疫險就會按原確診理賠保險金理賠。
防疫險以外的醫療險,是否受到降類影響?林世德表示,醫療險未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保戶在保單有效期間若因新冠肺炎確診住院,皆能申請住院醫療理賠給付。依目前指揮中心公布的資料顯示,5月1日後輕症但具高風險因子確診者的口服抗病毒藥物,以及需住院隔離併發症確診者,費用仍由全民健保公費支付。未來新冠若流感化,疫情更加趨緩,健保可能不再給付這些公費藥物,改由確診者自行負擔。
林世德建議民眾提早檢視自己與家人的醫療保障是否完整,可強化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與日額型住院醫療險,填補可能住院治療的自費支出與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