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建瑩、邱瑞揚、曹勝彰/台中報導
興富發委託宇球國際進行塔吊拆除工程,發生吊臂掉落奪命意外。有民眾向台中市議員黃健豪爆料,提出固定式起重機檢查合格證證據,指稱起重機的製造日期是「2012年11月」,有效期限到「2021年」,但後續勞動部又手寫展延2次,議員質疑為何展延,勞動部應該說明清楚。
▲議員質疑吊臂使用年限有問題,勞動部手寫展延2次。
塔式起重機吊臂墜落造成無辜民眾1死10傷,現在有人向地方民代爆料,這架塔吊有效期限已滿卻又展延。
台中市議員黃健豪:「它的製造日期是101年,它在簽證日期上面109年,110年就該到期,但是勞動部有連續2次來簽證,來核發許可證,那最後一次核發許可證的時間在去年111年的10月31號。」
▲紅圈處為勞動部2次手寫的有效期限。
議員拿出意外現場的塔吊檢查合格證,這架吊臂墜毀的塔型伸臂起重機來自中國製造,紅圈處2次手寫的有效期限就是議員所說的「展延證據」。
台中市議員黃健豪:「勞動部的檢查有沒有確實,那第2個是這樣子的展延是慣例,業界的慣例還是有其他的壓力。」
▲針對吊臂使用年限,勞動部僅發聲明澄清有按照SOP檢查。
按照合格證資料,起重機的製造日期是「2012年11月」,有效日期是「2021年」,之後應該過期,但勞動部又2次手寫「展延年限」,一直到今年的11月2日,民代質疑勞動部為何給予展延,要求應該講清楚,而勞動部僅發聲明澄清都有按照SOP檢查。
台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創會理事長吳朝景:「(使用)10年的話應該算是老舊,那其他的鬆動就掉下來了,相關單位的話就要重視它是一個整體的。」
中區職安中心說明,設置首次檢查由勞動部執行,1年之後就委託交給民間機構代檢,檢查員認為通過就手寫展延,無須通過勞動部。
當事塔吊宇球公司特助鄧兆廷(2023.5.10):「使用拆除機進行塔吊的拆除,初判是由於我今天拆除機的鋼索斷裂。」
中華產業機械設備協會解釋,發生意外當下正由輔助機械拆除吊塔,強調起重機並沒有問題,歷年檢查也都沒有疏失,不過吊臂墜落真相還是得等詳細調查,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