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保祥/新北新莊報導
▲藍愷青。(資料照/記者劉彥池攝影)
台灣中華職棒味全龍與富邦悍將14日下午在天母球場板凳淨空,裁判向兩隊警告後,後續4名投手因為觸身球被驅逐出場,不過幾球是變化球引發討論。CPBL棒球規則補述有條文「無差別趕」,龍隊總教練葉君璋16日新莊球場賽前受訪認為,「我認為這應該可以修正,不然會影響到比賽,投手也投得礙虐、礙虐(gāi-gio̍h),觀眾看得也怪怪的。」
根據CPBL規則補述2.09 【投球故意狙擊之規定】(B),「經裁判認定投手故意狙擊投球時,應將其驅逐出場;若明確認定教練指使時,總教練也得驅逐出場。若難判斷是否故意狙擊而發生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時,裁判有權召集雙方總教練給予口頭警告,再犯所有投手則驅逐出場;若僅單方不滿,並未造成雙方對峙時,裁判有權協商是否啟動警告雙方之罰則,以杜絕單方任 意衝出休息室刻意造成對峙為由,企圖抑制對方投手 等不利因素而影響比賽之公平性。」
這是2001年領隊會議、總教練會議所議定的規則。
葉君璋表示,輸贏的比賽會發生一些狀況,「還是要給裁判一些自由心證,如果這顆球就是朝人過去,因為沒警告所以沒事?一個變化球削到人,結果被趕出去?」
葉君璋表示知道裁判是根據條文去做,他認為裁判應該可以去活用,如果因為雙方都被警告就不能有觸身球,但是當天觸身球都是變化球,影響選手、教練調度,比賽過程會變得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