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桃園報導
▲警方被質疑執法過當。(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中壢區昨天(20日)「超商浩克」朱姓男子(28歲)襲警,結果遭警員持棍痛擊血流滿面引發喧然大波。中壢警分局表示,有關警員究責部份,將在進行調查後,依刑法傷害罪函送偵辦;至於刑責部分,由檢察官裁量。發生在2021年遭警方違法盤查、大外割,及強押警局9小時案的中壢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對此表示,中壢警分局第一時間承認錯誤,非常果決明快。
▲中壢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當時被違法盤查、大外割。(圖/資料畫面)
中壢警分局表示,朱男昨天因不明原因涉在中壢某超商情緒失控並毀損店內商品,中壢派出所獲報前往制止,警方在處理過程中,朱男涉數度揮拳毆打警員,導致警員輕微腦震盪、面部擦挫傷。王姓警員涉情緒失控致過度使用強制力。經過決議,王姓警員記過2次,中壢派出所長蘇宸鋒記過1次,中壢警分局長唐嘉仁申誡2次,並追究相關責任。中壢警分局今天上午指出,有關警員究責部份,將在進行調查後,依刑法傷害罪函送偵辦;至於刑責部分,由檢察官裁量。
▲中壢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認為,中壢警分局第一時間承認錯誤,非常果決明快。(圖/翻攝畫面)
詹慧玲對此表示,中壢警分局第一時間主動經過討論,自動承認錯誤,這次行為非常果決明快,因為事件影片已經在網路延燒,因為民眾討論正反雙方爭論不下,在網路上延燒,對警察或人民都是一種傷害,因為單看影片無法知道現場真實的情況,中壢警分局這次主動、明快、果決的討論這個事件,然後承認錯誤,是非常好的行為。
但警員訓練教育上確實有很大的問題,因為他們對於自己擁有公權力,但是沒有辦法合法值勤的認知,判斷有非常大的誤差,有很嚴重的認知錯誤,把人民當洩憤的工具,或者在擁有權力的時候濫用權力,這是非常嚴重不可犯的錯誤,但卻屢屢在台灣發生,警察要負最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