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賴母與律師開庭要求調查證據,其中包含測謊。(圖/翻攝畫面)
台中賴姓高中生獲贈5億房產,婚後2小時竟墜樓亡,事件發生至今3周仍疑點重重。賴母委託律師請求檢方調查證據中,也包括對夏男測謊。呂俊杰律師表示,本案情節確實諸多可疑,欠缺直接證據下是需要測謊做偵查輔助,但須被告同意,否則無法實施。
▲賴姓高中生(右)婚後2小時墜樓亡,疑點重重。(圖/家屬提供)
檢警偵辦台中賴姓高中生墜樓死亡案,由於整個事件發生過程宛如8點檔般,引發社會討論。雖然外界都指向夏姓代書之子,把賴男帶出門立刻去登記結婚,接著帶到北屯區自家10樓,讓賴男喝酒後,就發生墜樓死亡,肯定是兇嫌。但因為缺乏直接證據,焦急的家屬委託律師許哲維尋求法醫高大成協助,到事發現場與殯儀館重新檢視遺體,希望能找出蛛絲馬跡。
▲夏姓代書父子出庭時均不發一語。(圖/記者李忠憲拍攝)
賴母與許哲維律師昨日出庭時,向檢察官聲請調查9項證據增加到14項,內容包括通聯紀錄、現場死者傷勢、有無毒物反應、測謊等。
▲呂俊杰律師認為本案諸多可疑,需要測謊做偵查輔助。(圖/資料照)
曾任檢察官與法官的呂俊杰律師表示,不論測謊是否具有證據能力,不可諱言,測謊針對特殊類型案件的偵辦,仍具有相當助益。檢察官偵辦案件時,倘案件事證已明確,不會選擇測謊再進行補強,因為沒有必要。若案件事證極度缺乏,也不會進行測謊,因為測謊是否具證據能力,有高度爭議,在證據極度缺乏下,即便被告測謊未過,也無法將被告起訴。
他說,選擇以測謊進行案件偵辦,通常案件類型分為2種。第一種為起訴與不起訴的證據強度可能均各半,可透由測謊來研判。第二種則是案件有間接證據,但欠缺直接證據,此時可透由測謊,來突破被告心防,再按圖索驥,取得證據。
呂俊杰說,本件從情節研判確實有諸多可疑,但在缺乏直接證據情況下,可疑也僅止於可疑,檢察官仍無法起訴,因此就需要測謊作為偵查輔助。但測謊需被告同意,被告若不同意,就無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