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關注選罷法擴大排除「黑金槍毒」等排黑條款修法進度,立法院朝野黨團今(25)日協商後取得共識,僅關鍵的第26條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受訪表示,全案將於26日立法院會處理。
▲立法院將於26日處理礦業法及選罷法排黑條款等修法問題。(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此外,立法院長游錫堃24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等案,朝野黨團達成協商結論,包含礦權申請展限期間的存續問題、主管機關審核效期、原民諮商同意與環評管制等關鍵條文,均照協商條文通過,沒有任何條文保留,全案不需要表決。柯建銘受訪表示,礦業法修法也將於26日的立法院會處理。
去年九合一大選後,各界關注黑金槍毒議題,期待政府強化掃黑,行政院會去年12月15日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國安犯罪、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賄選等犯罪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並送交立法院審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1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曾犯受境外敵對勢力委託洩漏國家機密等違反國家忠誠義務,以及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將終身不得參選。但仍有部分條文因立委與行政單位有歧異,保留送協商。
游錫堃今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經討論後,朝野黨團達成共識,公職人員、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法,僅第26條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而此條文主要在規範,犯哪些罪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等情形。
柯建銘會後受訪表示,26日的立法院會預計將處理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職人員、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關於選罷法修法部分,他說,黨團成員會一致投票。
至於26日的立法院會,是否還會有其他法案會三讀修正通過,得視現場狀況而定。
此外,前總統陳水扁2日分別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4大黨團請願,希望各界關注選罷法修正草案,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思考是否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爭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