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中報導
▲賴姓阿公的子女今天(26日)不忍了,上午發出聲明,認為賴母僅能繼承200萬。(圖/家屬提供)
台中賴姓男高三生繼承5億不動產,和夏男登記結婚後墜樓亡,賴母的無國籍身分也引發外界關注。事發至今,從未出面的賴姓阿公其他子女都未對外發言,賴姓阿公的子女今天(26日)不忍了,首度打破沉默,上午發出聲明,質疑賴姓高中生母親的繼承身分,認為賴母僅能繼承200萬。
賴家子女聲明節錄部分如下:
日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主張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是無國籍者、是人球,所以不適用「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只能繼承200萬的限制!
按該律師團邏輯來講,如果一個中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在未取得身份證時,台灣配偶過世,那中國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
當初設此條款的用意何在?今後,會有多少中國配偶效倣,鑽法律漏洞?
▲賴家認為,賴母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 。(圖/資料畫面)
現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姓高中生母親喪子可憐的人設,訴諸悲情,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 。試問,賴姓高中生母親來臺灣二十年期間,除與公公通姦生子,奪取賴家二兒子名下之數億元財產,多起竊盜案件等傷風敗俗之行為外,其有對賴家或臺灣這片土地做出任何善意之行為嗎?其二十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媳婦將婆婆逐出家門,與公公通姦生子及同居,這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是非公道在哪?
一個亂倫小三,搞到我們家妻離子散,還生個兒子來拿走賴家多數財產,現在兒子過世,想要繼承取得全部遺產,還想拿身份證,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這數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