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瑪娃」逼近,將有長浪及強風。消防署今(29)日表示,長浪受地形影響易成瘋狗浪,已有2人遭捲走意外;發布海警後,赴海岸觀浪不聽勸阻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瑪娃颱風逼近,發布海警後勿觀浪,違者最重罰25萬。(示意圖/資料照)
中央氣象局指出,今天受到中颱「瑪娃」外圍雲系影響基隆北海岸、南部、東半部、恆春半島沿海等處易有長浪發生,新北龍洞、宜蘭蘇澳及龜山島、花蓮等地已觀測到約2至5公尺的浪高。
颱風「瑪娃」逐漸接近台灣,預估帶來長浪,消防署表示,長浪容易造成民眾落海傷亡;因颱風來臨前,長浪抵達海岸,有傳播距離遠且速度快,挾帶能量大,加上長浪在大海不易被察覺,到岸邊時會受地形影響,浪變高及破碎,變成俗稱瘋狗浪。
消防署指出,瘋狗浪易出現在海釣地點、直立海岸礁石、直立壁近海平台、海堤消波塊及海底礁石多的海灘等處。
過去總有民眾趁颱風來襲前赴海岸觀浪,消防署表示,此行為已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縣市政府)公告禁止區域規定,縣市政府可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並禁止活動。
另外,發布颱風海上警報後,各縣市政府決定成立應變中心,針對山區、海邊等易發生危險區域劃定警戒區,消防署指出,若民眾在劃定警戒區域後,未取得臨時通行證進入或不願被勸離,可依違反災害防救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署表示,颱風期間不要前往海邊觀浪戲水,或至河川、低窪地、山區等處活動,並留意各縣市公告劃定警戒區域訊息,將持續對民眾宣導。
至於海巡防範措施,海巡署指出,颱風警報發布前,將視天候狀況,主動協調臨海村里的辦公室,以廣播勸導民眾不要赴海邊及河口,並主動勸離在危險海域從事戲水及海釣民眾,且會透過航艦艇及漁業電台廣播,勸導漁船儘早進港避風。
海巡署表示,颱風警報發布期間,縣市政府可依災害防救法劃定警戒區,海巡所屬各單位除針對人潮較多的景點加強巡邏密度,並協助管制人員、船舶及車輛進入相關管制區,並加強勸導觀浪民眾及要出海作業船隻,且會整備各項救援能量,以利即時啟動救援行動。
颱風「瑪娃」外圍環流影響,花東海邊出現長浪,有花蓮學童昨天赴新城加灣海邊玩水,1人被救起無生命危險、1人死亡;宜蘭昨天發生1名國中少女與男網友相約赴南方澳內埤海灘(情人灣)踏浪,2人遭大浪捲入海中,張男自行游上岸求救,少女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