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負責接運大體的曾姓司機,為讓處理順利,拿600元行賄殯儀館技工,差點讓自己得吃牢飯。(示意圖/資料畫面)
一負責接體工作的曾姓司機被控為讓大體「處理快一點」,以600元行賄殯儀館林姓技工,被廉政署查辦,移送地檢署。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交付賄賂罪,判處曾男2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考量認罪,緩刑2年,需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可上訴。
根據判決,廉政署接獲檢舉,負責接運亡者大體工作的曾男,於2020年4月間,載運洪姓亡者大體時,為求辦理進館到入殮等過程順利,程序快一點,拿600元向殯儀館林姓技工行賄,將曾男和林姓技工2人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依法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曾男坦承犯罪,法官認為,曾男明知按「台北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規定,亡者大體進館不能向家屬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得藉故私下向家屬或禮儀公司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卻仍為順利辦理相關事宜行賄,損害公務員廉潔性及公務機關形象。
考量曾男認罪,且行賄金額僅600元,,沒有前科,僅一時失慮犯法,應以知所警惕,依交付賄賂罪,判處曾男2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需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並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