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何男曾因上網洩漏國安局情報人員資料被判刑,官司還在打。(圖/資料畫面)
台灣大學化工系畢業的何姓男子,曾因不滿被國安局退訓,在PTT上公開國安局人員職稱、化名等機密資料,被判刑4年半。2019年間,何男又因違規騎車,拒絕員警盤查還揮拳打傷2名員警,辱罵員警「混蛋」、「神經病」等語,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一審法院判決無罪,但二審逆轉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何姓男子自台大畢業後,於2018年間考進國安局。卻因為受訓期間表現不佳,不到半年就被退訓。2019年10月間,何男2度在PTT上發文抱怨受訓期間種種,並揭露同梯同學及訓練中心少校隊長、主管等真實身分、職稱、化名等機密資料,引發軒然大波。2021年間,何男被拘提到案,檢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刑4年5月,上訴二審中。
就在何男報復發文同年月,2019年10月14日下午,何男騎乘機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一處巷弄時,因逆向行駛,被轄區楊姓、王姓員警攔查。當時何男不僅拒絕配合、宣稱忘記帶證件,在員警要將他帶回派出所時,揮拳打傷2名員警,並大聲辱罵「混蛋」、「神經病」等語,被檢方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因員警以身體阻擋離開,何男才會反抗。員警雖然有告知何男違規事項,但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向何男說明需到派出所的理由,何男無妨害公務主觀犯意,判處無罪。
二審高等法院則認為,經勘驗警方密錄器影像,何男辱罵員警、毆打員警成傷是事實。且員警現場調查發現何男並非車主,當下何男又急於離開現場,皆讓員警合理懷疑恐涉犯罪,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強制力帶往派出所要件,未違反比例原則,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何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