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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1月逝世,遺囑裡提及將遺產及經營權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引發大房子女不滿,大動作反撲,先是將其總裁大位拔除,日前又要求張國煒捐出遺產,兩房爭產暫告一段落,遺囑看似轉眼成廢紙。外界認為,會導致這般下場,是因為張榮發低估大房反抗能力,且忽略法律保障的「特留分」。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圖/翻攝自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威律法律事務所周逸濱律師分析,該份遺囑中,在不考慮特留分的狀態下,張榮發有權將遺產交由張國煒繼承,但無法強制他人意願。不過,大房目前擁有多數股權,在他的個人意願下,不想支持張國煒接班,是無法強迫其改變;而董事會基於自由意志,決定撤換張國煒的總裁大位也不違法。
至於特留分則是法律給繼承人的最低保障,除非其他子女自願放棄,否則不可能僅由一人繼承遺產。但如果子女都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那遺囑便能成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