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2020年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爆藍、綠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以肚子頂性騷擾,求償50萬元。對此,范雲今(6)日在臉書指出,「我們都不要這樣就算了。」她並將把法院判決八萬塊的賠償金,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定幫助性騷擾受害人。
▲民進黨立委范雲告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勝訴獲賠8萬元,將全數捐出。(圖/翻攝范雲臉書)
2020年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她,范雲指陳涉及性騷擾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陳須賠償8萬元,上訴後,北院二審判決駁回,陳雪生須賠8萬元確定。
范雲上午在臉書發文指出,「今天,法院判決我再次勝訴。這是我站出來,控訴陳雪生性騷擾的司法終局判決。」從行政申訴,到兩起司法訴訟,「我三案都贏,我應該要很高興。但,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為,從我公開指控他性騷擾的那一刻,到現在,這三年,真的太辛苦了。」
范雲提出三個問題,和大家一起思考:第一,為什麼連一位擁有資源、權力,還很幸運有證人、有證據的受害人,要打贏這一場申訴與法律戰,都這麼辛苦?第二,為什麼我出面指控性騷擾後,要面對排山倒海的攻擊,對我的各種羞辱,甚至叫我去照照鏡子?不要往自己連上貼金?第三,如果這位性騷擾加害人,在法院判定他是性騷擾犯後,因為他的政治實力,還可以繼續在國會擔任立委;我在勝訴後,還是得被迫在職場上見到他,並且在看到他時感到噁心。
范雲表示,這樣的結局,對選擇政治工作的女性,代表什麼?我們職場申訴制度、法律與文化,對受害人都太不友善。申訴制度門檻太高、過程對受害人不友善,就是讓加害人無所忌憚。他們可以很輕易地說:「你去告啊!」我們對性騷擾的法律懲罰,實在太輕。即使是人證、物證充分,行政調查確認的性騷擾加害人,只要付得起區區罰款,你奈他何?
范雲並表示,我們的文化習慣質疑受害人,期待受害人是完美的。性騷擾的受害人,如果不夠完美,他就無法獲得足夠的支持與同理。「直到現在,還是有人在網路上質疑,陳雪生是因為議場推擠,別無選擇。我的控訴,是政治操弄。」
范雲強調,「我想說的是,我感謝這些質疑與冷嘲熱諷,讓我親自感受到性別暴力的受害人所面臨的煎熬困境。我會將這個經驗,轉化為在立法院的動力,改變對受害人如此不友善的法制環境與文化。我也許無法讓臺灣社會不再出現性騷擾的加害人。但,我會努力,讓所有不要就這麼算了的受害人,不分性別,都能夠被好好地接住。」
范雲特別感謝賴芳玉律師、林玥彣律師、世新大學性別所陳宜倩教授,今天和她一起召開記者會。特別感謝立委林楚茵 、林宜瑾第一時間就成為我的證人。最後,法院判決八萬塊的賠償金,她將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定幫助性騷擾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