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基隆報導
▲蕭姓人夫外遇導致離婚,小三被提告求償。(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蕭姓人夫與朱姓女子發生婚外情,蕭妻發現後為此離婚,且對朱女提告求償100萬元。朱女辯稱男方早已打算離婚,自己與蕭男的性愛影片也被外流,因受到威脅才與他持續來往,基隆地院審理後未予採信,判處朱女應賠償正宮10萬元。
判決指出,蕭男與妻子於2019年7月間結婚,婚後育有1女,因蕭男出軌朱女,導致夫妻於2022年12月間離婚,前妻認為朱女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朱女辯稱,蕭男先前曾對她說「已有離婚打算」,所以不能把帳都算在她頭上,因受到威脅才與他持續來往,朱女還稱,蕭男曾將兩人的性愛影片交給別人觀看,已對男方提起刑事訴訟,經查,案件仍在審理中。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就算蕭男早有離婚的打算,在當時也只是「空想」,沒有付諸行動,若不是朱女介入,蕭男與妻子的婚姻未必會破裂,再者,如朱女因受到威脅不得不與男方在一起,可適時尋求法律保護,而不是仍保持來往。
綜合上述證據,朱女與蕭男交往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範疇,侵害蕭妻的配偶身分法益,考量到侵害時間長短、加害程度等因素,判處朱女應賠償蕭妻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