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斷傳出性騷擾事件,教育部今(7)日重申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零容忍」,已制訂有清楚及嚴謹的調查處理程序,各級學校都須依法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近期性騷擾事件頻傳,不斷有政界、媒體、學界人物陷入風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近來不斷有政界、媒體、學界人物陷入性騷擾事件。教育部今日以文字回應媒體,重申「零容忍」的政策,早在民國93年制訂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就已揭示要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學校教職員知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應在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並將事件交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任何人都不能另設調查機制。
近年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多年來持續對各級學校人員教育宣導或以公函,宣示對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之決心或作法,要求落實嚴謹的調查處理程序。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公布的統計資訊,111年「疑似」通報案件中,含性侵害2410件、性騷擾1萬1941件、性霸凌320件,都較前一年度成長。其中疑似性騷擾案件更是在近5年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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