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教育部編列新台幣220億元投入「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預估有54.6萬就學貸款人符合補助資格。教育部今(8)日表示,以112年6月20日為資格認定基準日,免提出申請由政府勾稽審查資格,並直接扣抵貸款人承貸額度,貸款人可自今年7月10日起至9月15日止於線上系統查詢補助資格。
▲教育部在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圖/行政院提供)
教育部上午在行政院會提出報告指出,此次的補助措施,將於112年6月底前由政府依部會資料主動審查補助資格並分別設算補助額度,依據每一位貸款人貸款本金、經濟收入條件等的不同,實際補助額度(協助非在學貸款人還一年本息或在學貸款人扣抵一學期本金)亦有所不同。符合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資格者,由承貸銀行自112年7月的本息開始連續扣抵,意即112年7月期的本息,依銀行帳款處理機制於112年8月貸款人繳款時直接扣抵,避免直接發送現金給貸款人而用於其他支出,真正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的還款負擔。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如屬於在學中及非在學貸款人本人或其配偶為懷孕者、或非在學的貸款人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者,因需以112年6月20日當下最新的條件進行審查,以照顧貸款人,需請此類貸款人自1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前,須檢附國民健康屬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或戶籍所在地政府核發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112年6月20日當下應在證件有效期限內)等文件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 提出申請,申請截止日為8月31日,符合資格者亦可享有補助。
教育部表示,貸款人可自112年7月10日起至9月15日止於線上系統,依貸款人身分查詢補助資格。又教育部表示,因政府進行資格審查及查詢資料匯入等相關作業約需10至20個工作日,若「懷孕或畢業後屬中低/低收入者」在112年7月1日以後才陸續提出申請且完成證明文件上傳者,請於112年7月20日起再行查詢審查結果;若於112年7月11日以後才提出申請且完成證明文件上傳者,請於112年7月30日起再查詢審查結果,依此類推,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貸款人對於補助資格結果不服,亦可於線上系統提出申復。此外,本次補助措施亦含括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的高一及大一學生,相關的查詢及申復日期將另行公告。
教育部並表示,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核算後,將由承貸銀行自112年7月起陸續以信件、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符合補助資格之貸款人。針對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申請相關問題,教育部自112年6月1日設置專線電話02-7745-3860(9時至18時),亦可撥打承貸銀行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電話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轉5、高雄銀行0800-813-668(免付費服務電話)、07-557-5595、台灣土地銀行07-5515231轉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