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在直播時誣指前女員工性騷擾男教練遭判賠10萬元。(圖/翻攝自惡名昭彰Youtube)
館長陳之漢先前在直播砲轟前員工,同時也是健身網紅的Emma,不但對男教練性騷擾,還直指她是「背骨仔」,Emma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一審法官判館長須賠10萬元,日前二審法官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Emma主張,她原本是成吉思漢健身俱樂部的教練,後來前往另一間公司任職,並在社群平台及影音頻道分享個人健身影片;2019年間,館長在直播時誹謗她,內容提及「去健工,又被人家踢出來,因為她去健工摸人家教練,男生教練,還被告性騷擾」、「她一直調侃,用言語,然後去摸人家,人家男教練,一樣是教練,人家男教練有女朋友,所以就產生出了這個,人家告她性騷擾。健工之後就把她開除掉」、「在我們這邊是這樣離職的嘛,背骨嘛,然後在健工是因為發生性騷擾事件被開除的嘛」等語句。
Emma認為,館長言論貶損她的人格及社會評價,讓她蒙受精神上極大的痛苦,遂提告求償30萬元。新北地院審酌名譽侵害程度,判館長應賠10萬元,館長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官指出,館長直播言論貶抑Emma人格法益,使其精神蒙受痛苦,而且言論具體指摘特定事項,而非抽象貶抑用語,相較空泛辱罵更為嚴重,衡量兩造身分、地位、資力、教育程度、侵害名譽權方式、名譽受損程度、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情狀,認為一審判決適當,因此維持原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