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雞排妹二審逆轉,元和雅感到不以為然,反問「難道過去寫真集都靠修圖」?(資料照/記者洪素津攝影)
藝人雞排妹因損害商譽與高雄元和雅診所對簿公堂,今天二審逆轉勝訴,對此,元和雅表示非常遺憾,並提到法院一、二審審理時,雞排妹對於哪裡「做壞了」一直無法實質舉證,尤其難以想像的是,如果手術在2012年就做失敗,怎麼可能等了8年後才說?明顯不符常情,況且雞排妹這8年期間,幾乎年年都出寫真集,難不成全都是靠修圖?
元和雅說,雞排妹鄭采勻2012年為了出道當藝人,不惜從台北南下高雄,主動找上元和雅診所,雖然當時她的名氣還不大,但元和雅診所基於支持新人的態度,仍免費替她施作價值25萬元的抽脂療程,未料8年後(2020年)雞排妹人紅了,卻過河拆橋,在個人臉書聲稱「18歲時做壞了」。
元和雅強調,事實上,當年雞排妹才剛抽完脂後幾個月,她就到香港出席抽脂成果發表記者會,並接受採訪報導,毫無保留地展露雕塑後的好身材,甚至還迫不及待地去拍了寫真集,完美的寫真集照片就是抽脂術後最好效果的呈現,實在看不出來哪裡做壞了。
委任律師葛光輝指出,去年高雄地院一審判雞排妹PO文與事實不符,須賠償90萬元,對方上訴後,在二審時也無法實質舉證哪裡做壞了。由於沒有看到判決書,無法得悉二審法官改判的理由,因為全案二審定讞,已無上訴空間,高雄元和雅診所表示相當遺憾,對於判決結果再怎麼不服,也只能尊重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