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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殺馬國女大生命案 兇嫌梁育誌「死刑撤銷」發回更審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兇嫌梁育誌殺害馬國女大生。(資料照)

▲兇嫌梁育誌殺害馬國女大生。(資料照)

台南馬國女大生2020年10月間慘遭梁育誌擄走後性侵殺害,一審、二審皆依殺人罪判處梁育誌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撤銷梁育誌犯強制性交殺人罪死刑,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回顧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梁育誌在事發的大學周圍已不是第一次犯案,最先一次鎖定一名落單女大生性侵未遂,但最早受害的女大生向警方報案,警方卻未積極偵辦,導致梁嫌第二次犯案時鎖定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最後鍾女竟被梁男以繩索勒頸後,再加以性侵殺害。檢方認定梁男手段兇殘,且任意剝奪無辜生命,行兇長達70分鐘,期間無視對方多次求饒,偵結後向法院求處死刑。

案經一審判決,法院與檢方看法一致,認定梁男再犯率達五成,有永久隔離社會之必要,因此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強制性交未遂罪、遺棄屍體罪嫌判處死刑,全案依法送交二審;高雄高分院在二審理期間,梁育誌委任律師認定地院未送交鑑定,因此合議庭在2020年9月間決議交由經精神科醫生、律師、志工、教授、心理醫生組成的鑑定小組,對梁育誌進行鑑定,並將鑑定報告送交高院。

此外,鍾女的雙親也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出庭,針對梁育誌的量刑教化鑑定等議題進行攻防,該案在今年3月24日宣判,將上訴駁回,維持死刑判決,全案再交最高法院審理。

最高法院針對二審認定梁育誌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有矛盾,然這部分乃是量處死刑最重要考量,有調查及釐清必要。另外梁育誌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也有進一步確認必要,將強制性交殺人罪死刑部分撤銷發回更審。而梁育誌犯強制性交未遂罪、遺棄屍體部分,各判2年10月、2年徒刑,全案定讞,梁須入獄。

#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遭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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