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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今(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自本(105)年4月2日起,不受理非屬急難事件之逾期護照換發。若民眾若非急難救助因素執意在機場辦理護照,得繳交規費3600元,加上製作費1300元,共計4900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為「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主要業務是處理旅外國人通報突發急難事件之及時救助。民眾本應於出國前檢查所持護照效期,但常有國人因旅遊、一般商務等非屬急難事件請求該處緊急核發護照,致該處受理護照案件大幅增加,排擠該處處理急難救助之有限人力及資源,故自本年4月2日起,不受理非屬急難事件之逾期護照換發。
民眾若非急難救助因素執意要在機場辦理護照,得繳交規費3千6百元,加上製作費1千3百元,等於辦一本護照得花4千9百元。
另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清明節連續假期將屆,有出國計畫之民眾務必於出國前檢查護照是否有6個月以上效期,倘已逾效期,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申換護照,或以速件費提辦,最快1個工作天即可取得新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