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天(19日)簽署法案,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這項法案成為具約束力的法律,對此,駐美代表處表示感謝。
▲歐巴馬簽署法案,支持台灣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包括INTERPOL在內的合適國際組織。(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歐巴馬趕在前往古巴首都哈瓦那進行歷史性訪問前簽署4項法案,其中就包括了聯邦參議院版本「支持台灣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包括INTERPOL在內的合適國際組織」。法律規定,將由美國國務卿將制定策略協助。
歐巴馬將挺台灣參與INTERPOL的法案簽署生效,對此,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要向美國政府及國會兩院所有支持法案的人士表達誠摯謝意。
在法案成為法律後,美國國務卿凱瑞須在90天內,研訂策略協助台灣成為INTERPOL觀察員及參與INTERPOL相關會議、活動與機制,並向國會提交公開報告。
另外,美國司法部下的INTERPOL華盛頓中央局(INTERPOL Washington),將代表美方要求INTERPOL總部給予台灣觀察員身分,並爭取其他INTERPOL成員國支持台灣取得觀察員資格、參與INTERPOL。
駐美代表處表示,這是總統馬英九任期內,美國繼2013年7月通過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後,再度通過具拘束力法案的方式,明確支持台灣參與INTERPOL。
關於台灣參與INTERPOL,聯邦眾議院去年4月率先提案後,不到1年即獲參、眾兩院跨黨派議員支持,迅速完成國會立法程序;而歐巴馬今天簽署生效。駐美代表處指出,這顯示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獲得美國立法及行政部門的一致支持。
包括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Daniel Russel)、國務院亞太首席副助卿董雲裳(Susan Thornton)及國務院經濟暨商業首席副助卿唐偉康(Kurt Tong)等資深官員,都曾公開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INTERPOL。(整理:實習編輯翁珮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