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在醫院上班的李姓女子停車與人發生糾紛,為了拿到更多的民事賠償費用偽造診斷證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任職於新竹市某間醫院的李姓女子,2021年10月因停車問題與簡姓男子發生糾紛,簡男吃上公然侮辱官司,但簡女為了多拿到民事賠償,利用自己在醫院上班之便,製造憂鬱症等假的診斷書,新竹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李女雖然經醫院診斷有失眠病症的事實,但並非憂鬱症及非特定焦慮症,在提出告訴後,李女於同年5月16日在辦公室冒用院長和醫師的名字,自行開立診斷證明書,上頭註記曾至精神科就診16次,並在病名欄記載「憂鬱症、非特定的焦慮症、失眠」等不實事項,再蓋上印章。
隔年,李女又向新竹地院對簡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附上偽造的診斷書,打算以此證明自己因遭簡男辱罵而引發憂鬱症、非特定焦慮症、失眠等病症而請求損害賠償。
但法官認為,認該診斷證明書與簡男辱罵李女造成的名譽權侵害結果並無關連,因此無法做為求償依據,也間接讓李女偽造文書一事被發現,遭到檢方起訴。
法官審酌,李女的行為除嚴重影響簡男與醫院信譽外,更欲使法庭將偽造之文書採為審判基礎,導致司法裁決不正確,考量李女坦承犯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