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高雄報導
▲吳男被妻子爆料與9名女子外遇,並提告侵害配偶權。(圖/資料畫面)
台灣第一位榮獲「IEEE MTT-S傑出年輕工程師獎」的逢甲大學電機系前教授吳宏偉,被妻子發現在婚姻期間與9名女子有外遇行為,吳妻憤而提告。一審法院判決侵害配偶權確定,逢甲大學認定吳違反《教師法》,去年9月將他解職。吳不服判決上訴,反告老婆妨害秘密等罪。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其侵權無誤,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回顧這起事件,吳男與妻子交往10年,兩人於2009年結婚,並在台南置產,吳妻平日上班外,大部分時間都在陪伴孩子,吳男當時在崑山科大電機系教授。
前年一月,吳宏偉突然向妻子提出離婚並拒付生活費,之後轉任逢甲大學電機系任教。吳妻將丈夫的手機解鎖後,發現丈夫竟外遇9名女子。還傳訊鹹濕對話「超想念,妳真的性感尤物,又有氣質,實在好吸引我」、「呀,好想,我突然覺得我們應該拍性愛影片,一定很刺激」、「我今天表現很差耶。果然是太久太久沒有XX好慘」。
此外,吳妻還發現丈夫還成立「渣男群組」,向群組成員炫耀狩獵成績「她小我們2歲…157/42,小隻馬,腿超美炸,奶又大」、「我覺得我們的身分背景學歷,要把這種的很Easy,我已經抓到SOP了,下次你試試看」,吳男也在群組驚爆「目前差一個就有10個情婦了,成就解鎖」。
吳妻一狀告上法院,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他與2名被告必須連帶賠償吳妻200萬元。逢甲大學校最終也認定吳違反《教師法》將他解聘,且4年內不得再聘他為教師。但吳男卻因此對妻子提出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等告訴,甚至以賣房為由,命令妻子搬出、掃地出門。
高院二審後,改判吳宏偉部分勝訴,部分駁回上訴。高院認為,吳宏偉與其中2女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吳妻之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原審判決酌定之精神慰撫金金額並無不當,駁回吳宏偉此部分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吳宏偉與其它7女交往情節、見面聯繫頻繁程度,與另2女相較為輕,因而廢棄原審判決吳宏偉須給付吳妻超過50萬元本息之部分,駁回被吳妻這部分請求,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