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台北報導
▲男子為避免小三懷孕因此到醫院結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張姓大學教授因外遇導致小三懷孕墮胎,他擔心再鬧出人命到醫院結紮,卻冒充妻子簽名簽署同意書等文件,妻子發現後對他提告,一審法官依偽造文書罪判張男4月徒刑。張男上訴後高等法院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外遇劉姓女子致其懷孕而墮胎,因擔心她再懷孕,2015年3月間到林口長庚醫院結紮,但張男未經妻子鄭女同意,就自行在手術說明、同意書等文件上,偽簽妻子名字做結紮手術。
張男與妻子婚姻生變後,2018年鄭女因女兒欲赴德國留學,在家中翻找所需文件時,於丈夫書房內發現醫院的結紮文件,才知道丈夫偽造她的簽名做結紮手術,因此憤而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張男一開始坦承是為了避免小三懷孕而結紮,且妻子不知道簽名一事,但又翻供稱妻子曾要他結紮,簽名有獲同意,而且手術後不久曾與妻子有親密關係,妻子應有看到他的體毛已刮除,不可能不知情。
鄭女反駁表示,從未催促丈夫結紮,雖然兩人有親密行為,但在黑暗中並未發現丈夫剃毛,自始至終都不知道丈夫在手術同意書中代簽名。
桃園地院認定張男文件上的簽名確屬偽造,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張男4月徒刑。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