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彭淇昀報導
▲原PO工作半年後竟被告知「不符合公司需求」遭資遣。(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男網友抱怨,前公司底薪4萬,採責任制,不過報加班要申請,因此他從不加班,時間到就準時打卡下班,半年後竟被叫到小房間裡告知「不符合公司需求」,後來他拿了1萬元資遣費後瀟灑離開,找到新工作後,立馬檢舉前公司,而前公司也被政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開罰10萬元,讓他開心直呼「真是大快人心」!
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前公司是軟體業,若報加班要申請,因此原PO從不加班,時間一到就準時走人,下班的打卡紀錄也都會拍下來,工作半年後,被叫去小房間,被告知「不符合公司需求」,公司給出2條路可選,自願離職或是合法資遣,但是日後去其他公司面試會問離職原因,原PO不以為意「一聽就是話術,我頭也不回地直接選被資遣,直接爽領1萬元的資遣費」。
▲原PO拍下「打卡紀錄」,檢舉前公司遭開罰10萬元。(圖/翻攝自Dcard)
待業2個半月後,原PO順利錄取新公司,薪資從4萬跳到5萬,一收到offer就馬上用之前拍下來的照片為證檢舉前公司,最近上網查訊發現,前公司因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被政府開罰10萬元,原PO非常滿意這個結果,開心直呼「真是大快人心!台灣真的太多爛公司了,偏偏大家都乖得跟小貓一樣,奇怪哩,怕什麼?柬埔寨都敢去了,不敢檢舉雇主?」
貼文曝光後,網友一面倒大讚,「聰明!這招要學起來,這種垃圾公司真的太多了」、「太神啦!一堆狗話術以為是在唬誰啊?垃圾公司就是欠檢舉」、「可以把怎麼檢舉的流程放上來分享,就真的是造福大家」、「謝謝你勞權超人」、「讚,最喜歡你這樣爭取勞方權益的。有些還把不付加班費當理所當然,被檢舉才要該該叫,有夠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