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品法務長黃俊源表示,矽品提出2大理由,向公平會表達「中止審理」日月光結合矽品案,公平會應中止審理程序,請日月光重新依照規定申報送件。
矽品法務長黃俊源晚間表示,矽品已行文公平會表達「中止審理」日月光結合矽品股權案,理由是原先日月光送公平會的結合事由已經屆期不存在,公平會應該退件、中止審理程序,請日月光重新依照證券交易法規定申報送件。
▲矽品認為公平會應中止審理程序。
矽品指出,另一主要理由是日月光申報結合計畫也中途變更,突然更改原先向公平會申報的結合架構,從「49.7%現金收購,100%換股下市合併」改成以「100%現金收購、產業控股公司雙公司」模式,代表原先日月光送給公平會的結合計畫,全然變更。
矽品認為,公平會審理的對象與標的已改變,加上要結合的產業控股公司都還沒有成立,申報人變更公開收購計畫,應該擬定新的結合計畫,依照金管會的公開收購辦法後,再行提出。
對於公平會,矽品指出,公平會是競爭法的主管機關,負有維持「惡意併購」公平審理機制的義務,若申報人可任意變更結合計畫,將造成權利不對等,對被併購一方極不公平。
矽品表示,若惡意併購結合案送件後,可以隨時變更結合計畫與架構,選擇自己有利的方案,那被併購一方豈不是任其宰割、毫無招架之力?
矽品指出,若公平會無法在5月1日前完成審議,日月光可逕行合併矽品,對被惡意併購一方的矽品極不公平,不能讓日月光以拖延審理方式,技術性達成惡意併購的目的。
矽品發言人馬光華表示,日月光規劃向金管會申請的是第3次公開收購矽品,但公平會現在審查的案件是日月光第2次公開收購案,且結合計畫及架構大幅變更,審理程序應重新進行,日月光應重新提出新的公開收購申請案,再送公平會審理。
日月光去年12月29日以每股新台幣55元再度公開收購矽品,今年3月17日下午截止,本次公開收購共有超過27.57%矽品普通股參與應賣。不過日月光在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前未取得台灣公平會就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核准,此次公開收購因條件未成就,無法完成。
日月光表示繼續尋求完成收購矽品100%股權,提出設立產業控股公司,讓日月光和矽品成為平行的兄弟公司,新產業控股公司繼續上市,維持日月光和矽品在台灣的全部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