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巴克萊證券退出台灣市場獲准,終止營業日訂為今年 4月22日,為近年外資券商退出台灣首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22日)宣布,核准台灣巴克萊資本證券申請解散及終止營業,不同於其首度撤台時採營業讓予方式。
巴克萊證券於85年首度進入台灣,87年營業讓予瑞士第一波士頓證券,於100年7月二度來台,終止營業日訂為今年4月22日,撤台後,巴克萊證券依規定不能在台發布研究報告。
證期局表示,巴克萊證券基於集團全球經營策略重整,將著重於歐洲及美國的主要業務,並大幅縮減亞洲包含南韓、澳洲、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以及台灣等市場業務,申請解散台灣事業。
巴克萊證券為證券經紀商,主要客戶為法人戶,其中,外國客戶超過5000戶、國內法人戶不到100戶,104年經紀業務市占率為0.43%,於17家外資證券商中排名第13名。
巴克萊證券在台有33名員工,官員表示,由於集團全球業務調整,巴克萊證券於 1月開始進行員工資遣,此外,巴克萊證券也已依客戶契約終止條款規定,寄發書面通知予客戶,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由於巴克萊證券已二進二出,是否影響其未來再度進入台灣市場?證期局表示,依歸證券商設置標準規定,若公司依法提出,金管會也會依規定辦理,此外,目前未接獲其他外資券商的撤台申請。
由於外資來台,多採證券與銀行雙軌並進服務客戶的模式,同屬巴克萊證券的巴克萊銀行台灣分行究竟何時撤台?銀行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申請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