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藍詩孟報導
▲男大生約來網路認識的女子想進行性交易,最後交易沒成,還被警察拘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許多少年在成長期間或多或少會對性事產生好奇,一名翟姓男子就表示,去年11月他在網路上認識一名應召女郎,出於好奇心,他約了女生出來見面,但最後兩人並沒有發生關係;不過在今年2月12日他卻接到警方電話,說他「涉嫌嫖娼」需備拘留5天,翟男的畢業日期也因此受到影響,讓他不滿憤而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能替自己維權。
據《瀟湘晨報》報導,翟男說自己是一名大四畢業生,去年底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子,兩人互換聯絡方式後才知道,原來女子從事性交易。翟男出於好奇約了對方出來見面,但他說自己見到女子後就意識到「這件事是不對的」,便以看不上女子為理由,給了1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20元)車馬費結束交易。
不過在今年2月12日,翟男卻收到派出所來電,說他涉嫌嫖娼要去接受調查,最後翟男被行政拘留5天,也被學校懲罰延畢1年。翟男對於結果不符,認為他並沒有和女子達成真正的性交易,因此他對判決提出行政訴訟,想捍衛自己的權益。
對此,中國河南省南陽市南召縣政府認為,本案中,申請人翟先生與應召女談妥交易價格、交易地點,並且已經著手實施,已構成賣淫嫖娼行為;因其未實際發生關係,應當從輕處罰。被申請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翟先生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足,適用法律正確,處罰適當,依法應予維持。申請人的理由於法無據,證據不足,不予支持;作出決定維持被原判決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