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弟弟將姊姊說老妖婆轉述給婦人聽,結果害姊姊掛彩。(圖/翻攝自PIXABAY)
童言無忌!台中市某社區10歲女童去年與弟弟和其他小朋友在中庭玩耍,趙姓女子經過時,女童跟弟弟小聲說「很像我認識一位老妖婆」。豈知弟弟竟跑去跟趙女說,「姊姊說妳是老妖婆!」趙女憤而拿鑰匙弄傷女童的臉。台中高分院審結,依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她50日拘役。
判決書指出,家住西屯區某社區的小姊弟111年4月5日下午在社區中庭與其他小朋友玩耍,姊弟倆玩戰鬥陀螺時,姊姊說「戰鬥陀螺裡住著一名強悍的老妖婆」。鄰居趙姓女子剛好經過,女童小聲對弟弟說「很像我認識一位老妖婆」,女童弟弟隨即跑到趙女面前說,「姊姊說妳是老妖婆」。
▲小姊弟玩戰鬥陀螺的對話,竟引發女鄰居不滿打傷人。示意圖。(圖/資料照)
趙女本來就跟女童家相處不睦,氣到拿起鑰匙朝女童臉部毆打。女童弟弟見狀連忙解釋「姊姊是講別人」,但趙女仍持續攻擊,造成女童臉部、鼻子、額頭有擦挫傷。
同年月9日,趙女在電梯外樓梯間遇到女童母親,當著其他住戶的面對女童母親辱罵「她教她女兒罵我」、「心狠手辣」、「她很囂張,很野蠻,很鴨霸,不懂情理」、「我就被瘋婆子騷擾,還被咬啊,瘋狗很會咬我啊」等語。女童母親決定報警,對趙女提出傷害、公然侮辱告訴。
趙女否認犯行辯稱,她只是用手指指著女童額頭,要求女童不要口出惡言。她的印象中,手指也沒碰到女童額頭,不知她的傷勢何來。另外,她在樓梯間只是有感而發,是女童母親自己對號入座,沒有侮辱之意。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女童與其他在場兒童證詞相符,女童有驗傷單,也沒有理由編造證詞指控趙女。公然侮辱部分則有相關監視器及人證證明,最後依對兒童傷害罪判50日拘役,不得易科罰金。公然侮辱罪判30日拘役,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最後維持原判,公然侮辱部分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