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花蓮報導
▲葉姓女子考上華航空姐,在受訓前到花蓮打工換宿,卻魂斷異鄉(圖/資料畫面)
22歲葉姓女子考上華航儲備空姐後,因為疫情影響,待業中的她到花蓮民宿打工換宿。2020年8月25日騎車行經吉安鄉南濱路1段與華工3街路口自撞倒地,遭後方閃避不及的聯結車輾斃,魂斷異鄉。葉女的父母認為花蓮縣政府對道路的設計管理有疏失,因此提出告訴。花蓮地方法院認為縣府管理有欠缺,判應給付葉女家屬共218萬7869元。
事故發生在2020年8月25日,應屆考上華航空服員的葉女利用受訓前的空檔前往花蓮打工換宿,晚間騎車前往壽豐鄉吃冰,回程途中於吉安鄉南濱路一段、華工三街路口自撞護欄,才剛爬起來就遭後方聯結車輾過,頭顱破裂身亡。葉爸爸、葉媽媽當天收到噩耗,趕抵事故現場招魂,法師接連擲筊6次才成功,葉女才願意回家。
判決書指出,葉女父母認為,女兒出事的路段沒有提前標示「道路施工速限30」、「道路減縮」、「在護欄上加掛紅色水管燈」等警示,且紐澤西護欄缺乏警示燈,導致女兒經過時無從提前預知路面縮減,緊急煞車時,又因為路面上有碎石打滑才摔車,後方聯結車閃避不及肇事,花蓮縣政府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共求償948萬5981元。
▲▼家屬認為花蓮縣府有道路管理疏失提出國家賠償。(圖/資料畫面)
花蓮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葉女當下有可能誤把路肩當成慢車道行駛,而肇事的聯結車雖然有超速的行為,但車子都行駛外側車道,葉女摔車後突然左傾才發生碰撞死亡車禍,駕駛行為應無過失行為。
▲葉女打工換宿的民宿業者一度暫停營業。(圖/翻攝畫面)
法官審酌,事故地點道路設置管理缺失部分,與葉女死亡應有相當因果關係,斟酌所有證據,葉女亦有超速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之過失,對車禍事故應負40%過失責任,判花蓮縣政府應給付葉父70萬1960元、葉母148萬5909元,共給付葉女家屬共218萬78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