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黃女等公車時,遭墜落冷氣砸頭,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人為天降災禍市府竟無法可罰?新北市板橋新埔捷運站旁一處民宅,今(20)日進行冷氣安裝工程,結果疑因李姓工人不慎,導致機器墜落,砸中在路上等公車的21歲黃姓政大女學生,導致頭部重創、失去呼吸心跳,下午2時10分宣告死亡。《三立新聞網》訪問相關局處後,竟得到無法可罰結論,不過,勞工局事後改口,最重可罰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板橋海山分局表示,由於女大生送醫後急救無效,下午2時10分宣告死亡,李嫌進行筆錄後,將以過失致死罪送辦。
一般我們看到建案施工,凡有高空作業等情況,都會進行交管維安,冷氣安裝呢?事實上,針對勞工安全部分,確實有其保護,但路人安全部分,卻沒有相關法令,依靠的是檢調偵辦及刑民事求償。
新北市勞工局勞檢處表示,目前職安法部分,高空作業的主要保護對象為勞工,高空作業自然有其保護,由於馬路並非工作範圍,且砸中對象並非勞工,屬於刑事案件,故該案已交由警方處理。
不過,勞工局前往現場進行勞檢後,目前已改口,根據職安法第43條第一項,第6條第五項,雇主有防止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危害責任。針對該案來說,倘若施工期間,工人未依法穩定冷氣支架,導致冷氣掉落,最高可開罰雇主30萬元。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受害者及家屬可針對行為人(施工工人)提告刑民事,也可同步提告公司負責人,要求該司賠償。
不過,她也提到,無論冷氣安裝或其他高空作業,目前沒有任何針對工人外的人有安全防範措施或相關規則,一旦出事,受害人往往只能靠官司求公道,但步入公堂曠日廢時,且目前牢獄刑期常常不符合大眾期望,民事部分,還有行為人(施做工人)可能財力不足等問題,都有可能導致受害人公道難求。
曹筱筠建議,預防勝於治療,中央、地方法規上,應更加留意高空作業可能引發的公共安全問題,民代們應積極修法,確保民眾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