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機車騎士被警方攔下,在路邊大聲爭論,原來是因為騎士的車牌疑似改裝成翹牌,警方認為在移動中不易辨別,不過騎士堅持整台車通通合法,最後拒簽罰單。不過警方強調,罰單無論拒簽或是拒收都沒有用,還是屬於完成合法送達,如果認為有異議,還是建議先簽收罰單再向機關申訴。
員警:「那個車牌你自己改的是不是?」
騎士:「我現在這個合法啊,我該有的都有啊。」
騎士和員警在大馬路上爭論不休引來側目,全是因為騎士的車牌疑似改裝成翹牌,無法正常辨識。
騎士:「因為我這個之前有被測速照相機拍過,所以它也是有寄得到罰單,所以它沒有辦法說是我為了規避。」
騎士滔滔不絕解釋,認為這張車牌既然測速都拍得到,就算是合法。
員警:「你要從後方明顯可以辨別,不是可辨識。」騎士:「但從後方明顯…」
員警:「明顯可以辨識,而且要移動中。」騎士:「移動中你看不到我的車牌?」
看來警方並不採納,最後騎士直接拒簽罰單。
員警:「好,來,和你解釋完了,你要簽嗎?你不簽也沒關係。」騎士:「不簽啊。」
員警:「好,ok。」
但就算拒簽、拒收,紅單還是屬於完成合法送達,這張罰單騎士是逃不掉的。
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副所長林丕弘:「可處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任意改變車牌角度或是傾斜,使警方在移動中不易辨別即是違規。
車牌的懸掛規定,正常應該要是正面固定朝向後方,而改裝後的翹牌任意改變角度或是傾斜,警方肉眼判斷不易辨別就算是違規,不只得吞罰單,車輛也得改回合法範圍才能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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