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10年的「南迴搞軌案」,最高法院今(24日)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審認定,依共同殺人罪嫌判處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確定。李泰安對此不回應,只回了記者這樣公平了吧!
據《聯合》報導,李泰安對於得知自己判刑13年定讞就在家中神隱,據記者打電話給他,李泰安表示不想說,也不想回應,只不平的說:「這樣公平了吧!什麼都不要問了。」
李泰安律師吳漢成則表示遺憾,認為不合理,覺得法官對於「下毒」一事,認可檢察官的「不明毒物」說法,覺得法官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有違「無罪推定」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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