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秉豪、方品文/台中報導
三立新聞近一步追蹤這名載著三歲兒子的媽媽,當時她的號誌剛從紅燈一變為綠燈,她就起步了,這是監視器有拍到的狀況。不過和他撞擊的男大學生,從他的方向來看,監視器沒有拍到他當時紅綠燈的號誌是什麼,因此現階段,肇事責任還沒有定論,不過警方表示,這個路口的號誌有兩秒的秒差,換句話說,如果婦人綠燈就起步,那麼這名大學生當時的號誌有兩種情況,可能是黃燈也有可能是紅燈,但無論如何,法界人士研判男大學生的肇事責任比較大。
▲車禍現場上兩台機車的車殼都裂開了。
監視器拍到,一綠燈,母子倆機車剛起步,男大生就從左邊騎過來,在鏡頭沒拍到的地方有兩台車撞上倒地,車殼裂開了,地上也留下長長一道刮地痕跡。警方:「只有這個綠燈起步,這個事實(能判定)而已,(我們)其他沒辦法去認定。」
▲警方只能判斷綠燈起步這個事實。
看清楚了嗎?男大生方向的號誌變成紅燈之後,對方的號誌也是紅燈,會這樣持續兩秒才會轉為綠燈。
▲男大生與母子倆的交通號誌有兩秒的秒差。
▲男大生與母子的行車路線。
當天,監視器拍到母子綠燈起步,男大生從中山路方向騎過來,兩車在路口發生擦撞,依4米的刮地痕來看,速度應該都不快,男大生到底是搶黃燈還是闖紅燈。前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林瓊嘉:「一方是綠燈,另外一方不管是闖紅燈或搶黃燈,他就是要負完全過失責任。」
▲前車禍事故鑑定委員表示,只要有義方確定是綠燈,另一方就要負全責。
一般車禍事故,等到警方到場處理後會先畫出相關位置圖,再跟著交由事故組判定,但要是像這起案件無法判定,除了可以開協調會也能請車禍事故鑑定小組協助,但肇責還是得由法院判定,依過去經驗,母子倆如果確定沒違規,對方很有可能是搶黃燈或是闖紅燈,除非男大生能證明號誌故障,不然負上全部過失責任的機率十分高且最高還可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車禍處理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