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嘉義地院26日下午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嘉義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戴寧委託的律師王振名表示,一定會上訴。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戴寧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
起訴書指出,陳男等4人帳戶資料或由戴寧管理,或由這些人領出帳戶內金額後交由戴寧;戴寧共詐得新台幣518萬7774元;戴寧否認犯行,檢方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戴寧於去年3月13日遭羈押禁見,去年9月19日交保,遭羈押期間,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並順利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