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25 15:10 發稿 | 15:30 更新】
味全公司混油案今(25)日下午3時由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台北地檢署以詐欺、虛偽標記、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味全前董座魏應充、味全總經理張教華等13人及味全公司。結果出爐,魏應充未能延續彰化地院一審無罪判決,以詐欺罪、《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遭合併判處4年有期徒刑,味全公司則判處1550萬罰款,全案仍可上訴。
▲味全前董座魏應充。(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北院審理此案分為三部分,分別是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混油案、味全香豬油摻入飼料油一案,以及將劣質棕櫚油混充製成14款調和油。北檢起訴指出,味全為降低成本,自2007年來不再進口純橄欖油,改向大統購入混摻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另外,針對飼料油一案,北檢發現由頂新代工製作的味全香豬油從2012年起,改用非食用級牛油、豬油製作,2年多來牟利2836萬。檢方還發現,魏應充等人明知棕櫚油脂肪酸易提升心血管疾病的罹患機率,卻混入劣質棕櫚油,更改14款調合油配方,欺騙消費者藉此牟利。
不過,彰化地院去年11月認為頂新製油的豬油案,無法證實大幸福的油源取自病死豬或回收油,而判魏應充及其他5名被告無罪,引起軒然大波,更引發民眾自主在網路上連署,抵制頂新旗下產品,使味全商品銷量大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