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藍詩孟報導
▲多數加工食品外包裝上都有明訂保存期限。(圖/記者藍詩孟攝影)
「過期食品到底還能不能吃呢?」營養師吳映澄在自己的粉專發文,表示很多過期食品外觀看起來明明很正常,沒有甚麼問題,卻又要被丟進垃圾桶,讓不少惜福的人感到浪費,內心總是忍不住天人交戰,猶豫到底還能不能吃?對此吳映澄解釋,其實有些過期食品只是超過了「賞味期限」,若口感、風味沒甚麼變化,還是可以食用的。
吳映澄在臉書粉專《營養師食驗室-吳映澄營養師》發文,教大家判斷過期食品到底還能不能吃。吳映澄指出,其實「各國針對包裝食品之法規不同,日期標示有分好幾種,首先要先搞懂『賞味期限』、『有效日期』等日期差異,才能好好的參考並做出判斷呦」。
吳映澄解釋,賞味期限指的就是「保質期」(best before ),常見於進口食品之標示方式,代表在這個日期之前食用,食品可以保持最佳狀態,不過不代表過了這個日期食品就一定會變質或是不安全。因此吳映澄認為,如果是碰到這種過了賞味期限的狀況,「若覺得風味、口感沒有異狀的話,此類食品還是可以食用」只是可能沒有原來的好吃。
▲營養師提醒大家,食品無論有沒有過期,碰上發霉就千萬不要再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第二種清楚標示「有效日期」(use by / expiry date)的其實就是台灣現行的食品法規標示方式,主要是為了確保食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由食品製造業者所評估及訂定,確保在此日期之前,食品無變質、腐敗或其他違反食安法之情形發生。」
吳映澄建議大家,如果遇到這種有效日期的標示已經過期,「即使外觀無明顯異狀或變質,還是會建議不要食用。因為食品製造廠商僅對有效期限內的產品,確保食品之安全性及有效性。」
除此之外,吳映澄也溫馨提醒大眾,不論有沒有超過食品標示的有效期限或是賞味期,只要食品外觀出現發霉的情況就千萬不要食用,「雖然肉眼無法辨別,但其實菌絲體早已深入到食物中」,所以碰到這種情況,還是趕緊拿去丟掉最好。
吳映澄也呼籲大眾,「食物還是要盡量趁新鮮就食用完畢,每次僅購買所需要的數量,避免過量的囤積,也才能夠吃到最新鮮、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