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75歲老翁因朋友推薦泡澡機,體驗過後覺得很心動,但遭到太太反對,事後再度前往店家體驗,確認自己的購買意願,卻不幸在浴缸內猝死。檢警發現,浴缸內還殘留些許人皮,老翁身上也有多處非致命性的燙傷,但要造成此現象的燙傷症狀,水溫必須高達6、70度,推測可能是老翁暈眩在浴缸內,才會導致悲劇發生,但詳細死因還要等待檢警調查。
▲示意圖/攝影者Javiera Y., flickr CC License
據《自由時報》報導,楊姓老翁前往張姓男子所經營的泡澡機店體驗泡澡,由於先前也曾體驗過,對此相當感興趣,決定二次體驗再決定是否購買。楊翁26日再度登門體驗,入浴20分鐘後,張男前往招呼卻發現楊翁毫無反應,趕緊通報119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檢方相驗遺體發現,楊翁的前胸、後背以及腳踝有多處燙傷脫皮,而水溫至少要6、70度才會造成燙傷脫皮的傷口,以人體對30多度熱水就會感到燙的程度,目前檢警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將擇日解剖釐清老翁死因。(整理:實習編輯顏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