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佳鈴報導
▲他為了賺3萬賣自己的帳戶給詐團,沒想到自己卻揹官司還要全額賠償被害人903萬。(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張姓鐵工為了賺錢竟將帳戶、手機門號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也因此賺得3萬元。該詐騙集團取得張姓鐵工的帳戶後,詐騙一名婦人於一月內匯出903萬,新竹地院判張男全額賠償被害人,張男不僅要吐出賣帳戶的三萬元,還秒背九百萬元巨債,悔不當初。
法官審酌指出,2021年九月,張男不思正道取財,為圖報酬而將存摺、提款卡連同密碼、網路銀行帳號、綁定網銀的行動電話門號SIM卡,提供給詐團成員,詐騙集團成員以個資盜用詐騙廖姓婦人,讓廖姓婦人短短23天內將錢轉至張姓鐵工的帳戶內,等到廖女存款見底,察覺有異,報警才知被騙。廖女提告刑事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張姓鐵工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刑事部分依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將他判刑三月、併科罰金一萬元,犯罪所得3萬元沒收。民事部分,法官則判張姓鐵工要全額賠償廖姓婦人的損失。